Category Archives: 回眸一望,会否遗忘

DIGINITY

从安徒生的童话开始,就不曾见兵荒马乱锅碗瓢盆的厮响让公主哪怕动一动睫毛.最后唤醒她的,还是那绛唇上的轻轻一吻. 于是一个让众人称颂的王子横空出世. 而骑士 默默地合上那可以遮住眼神的面罩 再次起程.                                       -------------------《JERRY SAYS》 骑士是一个凡人,因为平凡,所以他更懂得珍惜生命中所有邂逅的美丽。 骑士的神话,永远不是在哪个公主身边发生的,而是在那残酷的战场。 尽管战争是为了保护公主,尽管奋力拼杀是因为信念 但永远不会有人去赞赏他 人们的焦点,总会在那个悠然自得地从异国他乡赶来,轻轻一抬手就挽走了公主的人身上 他们称他王子 骑士的誓约不是用嘴也不是用血来缔结的 因为守护一个人,需要全心全意 或许是这种牢不可破的约定 加上那套见面就要单膝跪下行礼的繁文缛节 让公主忘掉了她面前的人,不是仆人,而是骑士。 骑士有一样很多人都没有的东西 叫做尊严 当你轻视骑士的那一天 也就是 骑士离开的日子 “人有时就是太不懂得珍惜 很多美好的事物在一次次不经意的挥霍间消逝” 看着不远处的夕阳 骑士轻轻叹了一口气 “而所谓的时间与机遇,其实就在你身边,只是你没有看到。” ———————————————————————————————————— 我很喜欢JERRY这个名字,因为正如很多人不知道的,我属鼠,不是牛。 我不牛。 我可以很理性的在这里告诉你,为什么我不属牛,可是我懒的说。 就好象很多人会误解骑士和王子是同一个等级的人物一样 把公历和农历死板对应的人也不见得少 回到上一句的上一句的上一句的上一句,我不牛。 尽管我的梦想很牛,尽管我的爱好很牛,尽管我的外型很牛。 但是我不牛。 我现在还是一个背着背包,在街这边穿梭到那一边,买买烧饼,顺便感叹一下呼啸而过的凯迪拉克,克雷斯勒的普通人,尽管我的理想绝对不是只开个这样的车子。或者说绝对不只是开个车子。 可是梦想再大也不管现饱,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即使身边开过辆奥拓我也只能羡慕人家四个轮我一个也没有,虽然这边很难见到这种车子。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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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计划表

导师回国了,大概明天后天,我又要离家出走了. 还有很多牵挂和担心的事情呢,舅妈的病情,我的计划执行不力,还有答应几个朋友的约定. 真快啊,十天时间. 从明天开始新生活 从明天开始薪生活 从明天开始信生活 我要对自己的计划和诺言守信~~~~~~~~~~~~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周一 周二 周三 8月30日 8月31日 9月1日 9月2日 9月3日 9月4日 9月5日 1-5 45-49 41-44 27-30 31-34 43-44 41-42 *1-5 *1-5 *45-49 *1-5 *45-49 *27-30 27-30   *45-49 *41-44 *41-44 *27-30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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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七天之内(1)

前记:以下是我在杭州不能上网的2个七天里一边YY着明天去上网,一边在手机里辛苦打字的成果.途中还经历了一次电量用尽,文字丢失.考虑到本人的智力有限,精力也有限,所以文字水准我就不多说了.姑妄看之,姑妄骂之.但是别忘了给我的十日单词计划加油,谢谢. 图的解释:牛筋超哥一直要求我给她一个路虎的照片,这次终于临时拍了点,所以,超哥,你自己看吧. 2007年8月18日凌晨1点35分关于博客的一些回忆时间很快的过去了五天,对于已经打定主意要在周末上网发博(注:最后我是去了,不过不是周末,也忘了带手稿和手机)的我来说,能做的话更多的,就是再写一篇吧?新东方的课程让我觉得辛苦,而我也知道,这只是接下来几个月辛苦的开端。(在这里的辛苦是名词,上面一个是形容词…对不起,最近完型和翻译上多了) 现在再回头看看,经营博客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博客中国不是我的第一个博客,也不是我唯一的博客。我的第一个博客是在寄托的,虽然现在那里已经荒草漫布,但曾经也是我专心经营的地方。至少很多我以前不方便发到这里的文章都在那里向偶尔的过路人招摇着。当然,现在这里的那些文章也可以见人了,虽然它们已因陷入文堆中很难寻觅分辨。写到这里就不禁要感叹,人生如斯,擦身而过比人海相遇要多的多的多。 现在去想自己的第一篇博文,有时会觉得好笑。那其实是我发在老望江楼论坛上的一篇同人文。取材于峰仓大人的最游记。文章至今未完成。当时我是事先答应了版主要在假期写篇文,结果回家一犯懒,把这事给忘了,结果只好回来赶。那时认识小滢也还没多久,常和她一起自习。于是那天我的自习任务就变成了赶稿。 对于没有看过这部漫画的人来说,看相关的同人文是一件非常杀脑细胞的工作。因为很少有人能平白无故的想象到一只猪可以变成那么温柔体贴有思维缜密的大帅哥,更难想到的则是那个满口在“切”、动不动就开枪的三藏法师,所以包括小滢在内的少数几个看过稿子的人一致认为我不知所云。写到这里,我又可以开始感叹巴别塔的故事了,同时我发现我最近愈发的爱感叹了。 不过我还是要感谢这篇文的,记得发在寄托上时有好几个路人给了我赞赏和鼓励,以至于我最后终于奠定了信心认为自己写东西也不是没人看的;而后来转到博客中国后这文又让我结识了昕尘这样的骨灰漫迷,她也是我第一个做了链接的网络朋友。 现在回想起来,能把博客坚持下来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尤其是每天面对着可怜的访问量。即便我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在网上寻找无人知我是谁,让我可以随心所欲啦啦啦的地方。可是面对很少有人问津的事实还是会觉得不知所措。我的博客原来是典型的三无博客,无图片,无宣传,无链接。现在图片有了一些,但是又由于一来我没有好看的照片可以贴,二来我选图片很随便,三来我很懒,不爱换模板和背景,所以访问量依然慢悠悠地增长。而有的增长我还要感谢自己厚着脸皮的去给那些好朋友宣传的因素。然后我就实在撑不住睡死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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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

从此相隔数万里,何时相见已成疑。                          ——————————题记 在网络上难得碰见木鱼,他一定要我给昨晚的聊天写篇博,虽然很难下手,但也只有勉强了。 昨晚和几个哥们一起吃最后一顿散伙饭,回来后突然就想到,今晚,我就将去到另一个城市。 成都,一个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广告上就是这么说的。 可是,生活不是想不想就能过下去的。 记得以前看痞子蔡的某一本书,大概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吧,当他和好朋友告别时,好朋友跟他说:“我把我最珍贵的东西留在了这里,一个好朋友”。 也许成都对我而言,就是这些好朋友们的集合体,你们的存在,才让我在离别时刻,分外感伤。 木鱼说,十年之后,我们要买连到一起的房子,有空就一起耍。 木鱼又说,我要好好回去复习,明年考上了回成都找他玩。 当然,他也一样会搞定他的未来之路。 小林子说,回家要高兴,不要多想。 小林子也说,以后他在成都的房子会空一间,让我回来可以住。 我呢,只能说,你们以后,一定要来杭州啊,一定一定要来啊,小林子你攒点钱凑个路费就成了,木鱼你来了我请你喝狮峰龙井…… 虽然我不爱逛街,不爱往外跑,但我一定会把杭州走熟,到时好带你们一起耍。 也许有时候会想,我们之所以拼命约定,是不是因为对未来没有信心呢? 可是我们寝室的人,没有一个是会失去信心的样子吧。 我们总是吵吵闹闹的谁也不服谁,我们总是称其他人瓜娃子…… 我们也总是信赖着彼此,支撑着彼此的信念。 好吧,好吧,约定吧,我想,我们会有完成诺言的时候,会有相聚的时候,会有一起喝酒的日子。 结束之前,祝福我们寝室最瓜的朋友生日快乐,大家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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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天屠龙

钉子户寝室里有个爱好看连续剧的哥们,这几天一直在看倚天屠龙记,吴启华版的. 金庸的小说博大精深,自从看完小说后,我一直都相当不屑于电视剧的各种改编,尤其是张纪中大导演一些莫名其妙的改编理由,和选角标准. 爱看金庸小说,便往往会涉及最爱看哪一部,我细细地想一想,却发现很难定夺. 射雕是最轻松的吧,可是后段黄蓉被冤枉的那部分太让人心酸. 神雕很逍遥,前期却又让人哀叹误解对人类造成的巨大危害,当然,小龙女的清白情结也会让我有点困扰. 倚天的前段和中段都很跌宕,但后面部分里的男人太懦弱,未免憋气. 飞狐外传则看的心酸,程灵素也是我最欣赏,最为之不平的女子, 天龙最丰富,却宏大的让我招架不住,萧大侠的悲壮让我每看一次都哑口无言. 书剑恩仇,一方面觉得里面工夫太次,另一方面,实在不喜欢那个比张无忌还单纯的陈总舵主.大概是因为我被香香公主的舍身气魄震撼了吧. 笑傲里的令狐大概是我最喜欢的男主角了,不畏凡尘事,只观自在心.可是里面过多的自宫者,有时也会恶心.而且,总的来说,这部小说里的江湖,实在太险恶.接近于古龙的世界观. 碧血剑和侠客行,一部把主人公隐藏的太深,留个傀儡在故事里,看的委屈;一部则将傻人傻福突出的淋漓尽致,未免有点太童话了,而且白死了的那个丫头,让我一直耿耿于怀, 鹿鼎最搞笑,也圆了众多男性同胞的梦想,我挑不出毛病,却又喜欢不起来这部小说.大概是因为这部小说改拍电视剧时总是不能选出我心目中的女主角.或者便是内心明白这种妄想的不可实现性,下意识的抗拒小说,降低了喜爱程度. 最后的白马和鸳鸯都太短,一个太悲,一个较喜,但余味不够,当然,略剩越女剑.均按下不表. 写到这里,迟缓的网速终于把音乐播放出来了. NEVER GROW OLD 昨晚在小林子那里耍,拿起他以前的杂志看. 忽然觉得沧海桑田. 那本98-99赛季的杂志上,克林斯曼才刚刚打算退役,欧文,阿内尔卡才小菏初露角,乔科尔和费迪南我还没认出来,舍瓦还是基辅的球员,一身活力黄. 可是转眼这些人都已开始准备交班了,都是要而立的人了,都是要离开的人了. 和一个米兰的球迷朋友聊天,他说他喜欢舍瓦. 的确吧,我们都经历过从喜欢一个球星到一堆球星,再到一个俱乐部或国家队的历程. 当我全心全意的开始喜欢米兰并且理解足球理解米兰时,正是舍瓦进入米兰的时候. 马可的时代像是一个童话,在童年时上演,我虽然会惊叹它的精美,却很难为之澎湃. 可是舍瓦在的那个时代,我目睹着他和米兰的一步一步成长,共同经历荣誉的高峰和低谷.共同缔造一个若干年后可以称为传奇的时代. 所以在舍瓦走时,我也曾不舍,不像维阿离去时那么从容.. 所以在鲁伊走后,我至今念念不忘. 还有科大叔,还有副队,还有即将离开的马队. 我们的梦想永远不老,热情永远不老,记忆永远不老. 但我们正在老去. 就如现在的巴西,已然看不见多少熟面孔,无限感慨.. 昨天还听到一些的消息,迷茫,震惊,哑叹,好奇.四味皆全. 忽然想起殷素素的一句话,于是写下此文的标题. 我想,我如果是无忌,也许会听话,多留个心眼吧. PS:这个孩子也可怜,遗传的是母亲的美貌,父亲的脑子,要是换一下,说不定就开国了. 当然,也就没有那么惹人怜爱了. 呵呵.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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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杂烩

很想写一篇完整的BLOG,却总是憋不出话来. 各种情绪搀杂着,不仅使生活混乱,连梳理起来都很麻烦. ++问我,我的背景音乐是什么,为什么来自无间道. 我只能不停的发送流汗的头像. 因为我既没有看过无间道,也不知道我的背景音乐为什么曾经被那部电影采用. RED IS THE ROSE 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 NEVER GROW OLD 两首来自藤田惠美,一首来自小红莓. 我所知道的,也就仅此而已. 非要多加一点,也就是 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 是叶慈的诗. 这都是网上能查到的. 想给孙女写一篇文,名字都想好了. 馨香若兰. 可是却下不了笔. 我们的关系的确像有翡绿叶子的君子兰一般,花香虽淡,却又怡人心脾. 你已经不止一遍问我,你最大的优点是什么了. 我该怎么回答呢? 的确太多了,谦逊,保护环境,热心,豪爽,有主见,爱笑. 或者可以算上这个:可以让我滔滔不绝的一直说话。 我从来还没看过你生气,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悲哀呢? 至于最大的缺点,或许是总不能成功塑形。 反正在我的印象里,你每次的减肥计划都是失败的。 不过正像赏花名家所说的,君子兰,即使偶尔花开的不那么完美,光凭那叶子,就足以让其他的花叹服。 你已经很优秀了,过分苛责,也许反而是种负担。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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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

网络不停的堵塞,让我已经不知道离开BLOG多久了. 今天上网一看,居然已经离开了6天. 才6天. 才6天而已. 才6天而已,我却心急如焚. 离告别的日子,过去已经有一个多星期了. 空空的寝室里,寄宿着我的留恋,和不能归家的无奈. 也许这时候才能明白吧. 在这个遥远的地方,在这个仿佛拥挤、却又无限空旷的学校里,到底是什么让我如此不舍. 几天来的生活极其枯燥,枯燥到我甚至需要买本剑桥词汇来弥补空虚. 木鱼在北京为TOFEL拼命,小林子在紧张的寻觅工作,晴子则在安心等待去牛津的日子和那一堆奖学金. 只有我空耗着青春在这里. 很多人看到我还在成都,都会诧异的问:你怎么还不回去? 我总得无奈的解释着,因为这个这个,因为那个那个…… 如果唯一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或者说是欣慰的。 便是认识了一位还没有揭开面纱的公主。 只是有时还是会担心,毕竟见光死是一件概率很高的事情。 我的相处原则很是简单。 不卑不亢,道同则为谋。 在这里还是要感谢小歪吧,因为她,我更加的知道,我应该随时坚守自己的立场。即使对方是自己最珍惜的人。 就好象后人驳斥庄子的齐物论一样。 世上总有一些东西是不变的,永恒不变。 在晴子走的那天晚上,我们仨一起去泡了次酒吧。 这是我在成都第一次泡吧,肯定也是最后一次。 甚至,这可以算是我人生第一次泡吧。 所以,先恭喜你吧,晴子,你终于有了一个我的第一次。 小林子离开的那天,我没有去送他。他总是隐藏着自己的一些感情,只不过绵绵阴雨加上那一干人的默默,居然差点送的他流泪。 呵呵,我要在场,一定把你送哭。 虽然我肯定也会哭。 你啊,虽然很有才,但也要上心些了,进入社会,勤劳些总有好处。 我知道,你一定会说你都知道。 就好象我知道,你怕我一个人寂寞,就喊我没事去你那玩一样。 也许我们以后真的能像你说的那样,想见面就打个飞的聚餐。 可也许呢,也许不能呢? 无论如何,我都会再去你那的,留在成都的你,也是我最容易见的了。 也许,以后就很难吃到回锅肉,很难吃到串串,很难吃到红瓦寺那么好味烧烤。 至于木鱼,你走的匆匆,就好象你现在正为之辛苦的TOFEL一样。 叮咛一句吧,就一句。 以后不要老是提前说什么很简单了,早点做。 做完了随便说。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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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OVER(个人篇)

我想,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平淡开场的故事,结局也没有想象中滂沱. 我们只是微笑着,挥挥手,就此作别. 而生活似乎也原本如此,没有那么多的惊天动地,没有那么多的剜心刻骨. 我们在这里淡然而又真挚的看过四年的细雨流光后,将去到一个新的地方,遇见新的人,过新的生活. 只是,我相信,这段日子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我们的生命中. 当我们某一天回头看时,总会泪流满面,或者笑厣如花. 我们会指着照片上的人,眯着眼回忆那些场景,那些细节,即便已经不那么清晰. 我们会在闲谈中再无顾及地说起谁谁谁不为人知的过往糗事,或者袒露一些曾经不敢诉说的心声. 轰轰烈烈终归只是小说中诗歌里升华的假象. 我们带不走一片云彩,却可以在心里种下了情愫. 待它年年与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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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OVER(群体篇)

就在一片凌乱的喧闹中,我走完了一生中至今为止最精彩,最丰富,也最难忘怀的四年。 毕业纪念册一页一页地签满,同学一个一个地走掉,奔向各自的前方。 这四年的点滴,也许会珍藏在我们记忆的 最深处,让我们时不时热泪盈眶,思绪万千。 也许会湮没在人生的长河中,如浪花一朵,转瞬即逝。 但是无论怎样,我们曾经在这里相聚过。 就好像我们每天情不自禁地呼吸着的空气一样,这段相识相知的日子真真切切的在我们的生命中出现过了。 我们也许会忘记呼吸的存在,却不能不呼吸。 我们也许会遗忘,却不能否定这段时光。 四年的时光很短,但已足够我们产生深厚的感情。 我们在同一片屋檐下生活,我们第一次真正的脱离了爸爸妈妈独立“群居”,我们一起踏过青,在山花烂漫间拈花微笑。 我们在青春最飞扬的季节里绽放,在青春的尾巴上散场…… 也许大人们的眼中,我们依然是那些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会在这个离别的时候抱头痛哭,依依不舍,会大杯大杯的拼酒,在最后的日子里一次次狂欢。 我们张狂而肆意的笑着,欢呼着,拥抱着;正面言辞拒绝别人的煽情话语,却背过脸泪眼婆娑。 可我们也不已再是羽翼未成的雏鹰,在这次分别后,我们将各自在自己的世界里搏击长空,开创未来。 让我们微笑话别,让我们彼此祈祷。 相聚短暂,记忆永存。 记住我们的川大,记住我们的物理学院,记住我们的微电子。 让我们背上彼此的祝福,追逐心间的梦想。 工作的,读研的,出国的,考研的,都要加油哦! 五年之后,我们缘聚成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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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场

喧嚣过后,青春散场。 当我敲入这几个字作为QQ签名时,萧索的味道倏然地涌到喉咙口。 光阴荏苒,浮生若梦,如果这是一场前世修来的机缘聚会,那么也该起身告别了。 即使我们非常的不愿意。 跟朋友聊天,总是说到这四年时光也许是这一辈子中最深刻的一次记忆。 不仅仅因为这四年的时间,也因为这是我们进入社会前的最后一次单纯。 就好象我们在酒桌上肆无忌惮的畅饮,没有任何功利的目的。 就好象我们在KTV里纵情的高歌,仅仅是在于彼此开心。 有时候会想,为什么每到别离的时候,记忆总好象被手术刀划开一样,猛然间涌出许多许多的瞬间。 是别离太过锋锐? 还是我们总在得不到时才会感伤? 人生是一条单行道,尽管可以回头看,双脚却只能往前迈。 那些与我们在各个岔路口诀别的人们,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再见? 四年的时间真的很短,短到当我暮然抬头时,你们已经在回忆的路上与我挥手告别。 我想与你们照相,喝酒,聊天,彼此留言。 我想把你们每个人都记住。 想和你们继续在一起。 ———————————————————————————————————————————— 青春的脚尖,在这个夏天,舞出最后一曲蓝色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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